【卷璐】世纪之交(一发完)【514贺】

作者:哪天鱼

系列原剧后续衍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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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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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言

是诈骗,其实是璐个人向(

514快乐!

 

九九年,我十四岁,情窦初开。

我说这话的时候,魏书头也不抬,把手里的信纸按折痕恢复原状塞进信封,说:“真的假的?你初恋不是在大学吗?”好想给他一脚,但我忍住了,说:“你什么都不明白。”

在二十世纪的尾声,我身高疯长,月经初潮,在区重点中学念书,试图在地球转动与日月引力的操纵下保持平衡,读了几本书,不知天高地厚。摸索着探秘自己与世界的过程中,我常兜圈子,时而聪慧得像本修订版字典,时而迷茫到五感尽失。如今我三十五岁,仍然是这样稳定地不稳定,我的青春期太过漫长,我也是刚刚才肯承认这个事实。

魏书,我的现任男友,说我所谓的“情窦初开”是经过二十年后强行给曾经的某种状态贴标签,还说我其实到现在也搞不清楚爱情这回事。快闭嘴吧,我说,如果我真的懂得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就谁都不会爱了,哪里还有你说话的份。他想回嘴,我抢在他之前补了一句:“你四十岁才情窦初开,等你六十了,我给你办个青春期派对。”

你什么都不明白,亲爱的,你比我更早地步入成年,更容易忘了——在人人激情澎湃的世纪之交,我们都身不由己地感性过。

 

我在年初过生日,心愿是万物和谐宇宙和平,然后一举吹灭了十四根蜡烛——尽管这样,阿尔卑斯山还是会雪崩,人类还是会为了资源与权力发动战争,一个多愁善感的初中生唯一能做的只有拧紧了眉头翻新闻报纸。程璐总是这样力不从心,逃避地认为当初若是用粗一圈的蜡烛,愿望才生效。

魏书那时不到二十岁,却已过早地改掉了过生日的习惯,自然就不信许愿——他对我说,例外的是,他去年生日时偷偷地在心里默念“让我成为程璐爱的人吧”,然后吹灭了月亮,倒头便睡。浪费了呀,我说,我们该换换,我借助月亮的巨大效用维护宇宙和平,然后带着蜡烛和蛋糕陪在你身边。他说如果不用月亮,能量就不够实现他的愿望。上天啊,连你都猜不到,每当他这样轻描淡写地说分量很重的话,我的所有情绪就都消失得一干二净,既不高兴也不难过,既不羞怯也不躁动——毕竟,再轻的笔画,经过一张纯白的纸,都会留下只有自己知道的痕迹。

我容易进入“爱”的状态,很显然,我把情感分发给万事万物,并且长情。这一特质最好的搭档是迟钝——察觉不到,才显得真诚。现在倒好,魏书把它们点破了,害得我必须得承认我对他偏心,真是聪明过头的家伙。我早就不再是想拯救世界的小女孩,对生活也已生出不少埋怨来,我没必要也没心情向万事万物起誓称我的爱仍然是纯净的,太不合时宜,能明白的自然明白。

有一天我非常非常想和他手牵手,就对他说“和我拉手手”,他嫌肉麻,其实我也觉得有点。但是,他活了四十年都没说过这句话,而我在年龄还是三开头时就说了,当然是我更胜一筹。

 

九九年,我最喜欢的歌手梁志华正当红,风光无两,春天发了张新唱片,大街小巷都在播放。那是唱片的黄金年代,我义无反顾地跃入时代浪潮。等我攒够零花钱买下第一盒磁带,夏天已经到了。我家条件还不错,问家里要钱买盒磁带是绰绰有余,但我很害羞,不好意思让身边人知道我也怀春般迷恋一颗遥不可及的星,怎么也开不了口。顺着学校前的街道一直走就能到音像店,同学们都结伴去,一同沉醉于潮流与自由的天地。我觉得他们那样发疯是件傻事,也按耐不住地想为我的志华发疯犯傻,矛盾的心理令我甘愿独自绕两条街去遇不到熟人的另一家音像店。那家店很小,我在橱窗旁的桌椅写作业,理直气壮地听上几曲。我对梁志华的迷恋非常朴素,仅仅这样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父亲买了那张唱片回来——他不知道家里已经有了,被我塞在书包夹层天天背来背去,但一次也没放进过播放器——我压抑住狂喜,默默聆听,把“万分喜欢”演成“还挺喜欢”。母亲不太爱听,说都是些苦情歌,你甩了我我好绝望之类的,没劲。没过多久,梁志华来上海开歌迷见面会,我们全家都去了,挤在后排。其实母亲也很开心,尽管她更喜欢刘德华,但我们没争过。而父亲因为职业原因,工作很忙,那是他很难得的一个假期。

我常去的唱片店叫未来音像,店主起这个名字时大概没想到唱片事业的未来已如此不景气。梁志华开完见面会,店里一进门摆的电视播了几天录像带,我坐在柜台旁边的角落仰着脖子看。

拐向大路的街角有个卖唱歌手,高高瘦瘦,一头卷毛,长度到肩膀,装艺术家。我常去唱片店,他常去卖唱,于是我就对他眼熟了,尽管他没注意到我。

我有思考过自己是不是比较偏爱头发卷的人,毕竟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审美偏好。我有个前男友叫黄家明,自称特立独行的文青,专门烫了哪个外国乐手同款朋克卷发,发丝都一根一根捏的,其实大脑比CD都光滑,好像一根沟回都没有似的,想想看,跟风同款这件事本身就完全不朋克。但我当时真吃这一套,简直是案底。至于魏书,我怀疑他的自然卷是专门为了符合我的喜好而生长的,如果他哪天把头发拉直了我说不定会提出分手。我跟他说了这话,他非要挑战我,说要去剃个平头。我说:“我知道你就是说一说,你知道我也就是说一说而已。”他没真的去剃头,他也很喜欢自己的卷卷毛。

那个卖唱的男人,看起来刚成年,抱着吉他,面前的琴盒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的。而且他不常动用声带真正唱出歌词,一般是不停地弹吉他,很潇洒地拨弄琴弦。我暂且不称他为“卖唱歌手”了,总之,每次都是梁志华的新歌。真有品味,染了梁志华瘾的程璐会无条件送上关注的目光。

他没什么特别,穿着很普通的衬衫,刘海可以挡住半张脸,样子已经变得模糊。我去唱片店的日子不固定,随缘,有时能看到他,有时不能。我很期待看到他的日子。

生活没必要那么梦幻,那个人不是年轻的魏书。之前瓶颈期时我写过那种剧本,再续前缘之类的,写得无比生硬,我把它拖进了回收站。我有很多次想过如果我能在小时候就和田蕾做好朋友该有多棒,但没太思考过如果我在真正的少女时代就爱上魏书会不会比现在更好。过早相遇并不一定代表相守更久,年轻的我们一定会大吵一架后分道扬镳,是性格与经历注定的必然。幸好我三十五了,变得跟那个卷毛怪家伙世界第一合拍——听起来并不是很浪漫,但是很好玩。

 

老许今天叫我们去味道帮忙收拾东西,一个无人问津的落灰小木箱得以重见天日。其实它一直在那里,上着锁,拿柜子高处的东西时就被当个垫脚的。老许非要把锁撬开,魏书说你闲的吧,老许说你们看这个箱子侧面的字。

我头一次注意到它侧面有字,“2020年启封”。

老许说锁锈死了没法撬,要去找个锤子砸开,我怕里面的东西被破坏,提议把盖子的金属合页卸下来从反面打开,但我们找了一圈没找到螺丝刀,最后还是用锤子把锁砸开了。认识许有道也是件很棒的事,他常常以这种直戳了当的方式解决很多问题,有时胜过小心翼翼瞻前顾后。我之前问他为什么不早挑明我与魏书之间的暗流涌动,他说这事外人掺和不得,越帮反而越乱——给这哥们儿气得不轻,大骂我们两个缺心眼。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了他,看在他给了我味道小馆免费用餐权的份儿上,尽管没什么好菜——属于员工餐。总觉得还是亏了,真是的。

再说回那个木箱,里面全是纸制品——信件、明信片、便签条,看起来很有年头,积了不少碎屑,有股闷久了的味道。我们随机抽出几个信封,发现写信人并不是同一位。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说。

老许说:“这箱子我开业前就有了。我问过房东,房东说不知道;我又联系前任店老板,他也说他开业前就有,前前任店主在那时就已经失联了。”

箱盖内侧夹了张卡片,我们三个抢着要看,他们没抢过我。幸亏婷婷忙工作没来,我不一定抢得过她。“这箱信件写于2000年,寄往二十年后。”我读出声来。

“我知道了,”老许说,“是在新世纪给未来写信。这人肯定跟顾客说‘哎,你写吧,二十年后我来寄出去,你就收到了’,结果他的店倒闭了,信也丢在这了。”

魏书说:“这是一家什么店?”

我把卡片翻到背面试图寻找线索,映入眼帘的是四个小字——“未来音像”。

 

印象中,老板看起来蛮厌世,不爱搭理人,至少在我由畏畏缩缩蹭听逐渐转变为大摇大摆追星的一年里,他没管过我。2000年我上高中,逐渐淡忘了那间小屋,不晓得它究竟在什么时候换了招牌、扩大了面积。

那一箱子信里,有一封来自初中生程璐,写于最后一次离开未来音像前——她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但我知道。

我花了很长时间为那封信措辞,而实际成品却完全体现不出。没想到自己今后竟真的靠文字谋生,并沿袭了这种添添改改删删补补最后回归大道至简的纠结癖。

趁着他们两个还在探讨这个店面的改朝换代,我开始在箱子里翻找自己的那一封。我的运气一向不算好,翻了个遍才在最底下发现它。由此我就回忆起来了,因为我是第一个,后来者自然都放在我的上面。更具体地来说,这项业务是由我开始的。那个懒蛋老板本来不肯配合,他的店员帮着我跟他唱反调,不知从哪搜刮出一个小木箱,让我把那封信放进去,谁都不许乱动乱看,而他自己拿了张纸也要写。老板见状,也随手揭了张海报在背面写起来。

我还没打开信封,魏书突然说:“未来音像?我也在这里留过一封信。”

 

为何比起因我们真的缘分命中注定而欣喜,我更感到怅然若失呢?

在回家的路上我没有和他手牵手——他的脑回路很离奇,认为是因为他没有用“拉手手”来邀请我,但是他又觉得太肉麻了死活不肯说。当时我对他这番心理斗争一无所知,光看他顶着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突然蹦出一句“对不起”,实在摸不着头脑。于是我就以为是因为他在为我们错过昔日的缘分道歉,我不理解这有什么好道歉的,而我感到怅然若失的原因也并非如此,我就直来直去地说:“什么对不起?莫名其妙。”当他支支吾吾地解释并无心插柳地吐出“拉手手”这三个字时——我从未觉得憋笑这么难,我既怕他觉得我笑话他而被打击到,又怕自己憋出内伤,只能抱着他在他脑后偷偷笑,然后恢复正经,说我们以后还是都别叠词词了,他如释重负,我也松了口气。

还是不畅快,类似写字时墨水蹭到掌侧,看到纸张被染花。

我已经对你相当偏心了,为什么你还得寸进尺地涉入我的独家记忆呢?我的小世界不独属于我,它毕竟是个店,开放给大众的,可是偏偏有一个你,和你无关的少年时代和你有了关,又有什么好处呢?而你,年轻的你,对此一无所知,你只是给一家音像店分发过时光而已。命运真是个自作主张的坏家伙。

 

我即将迎来三十六岁,刚刚完成一部新剧本,准备奖励自己睡大觉。在上个世纪,我还没构思好将来要做个怎样的人,不急于见证未来的自己混得如何。现在的我却想要见到年少的自己,希望听到她对我说一句“果然有点本事”,而我呢,不对她讲什么,她不会听的。

街头那个弹着吉他的青年在新世纪到来之前就不知去向,他顺利地成为一个普通人,把断了琴颈的吉他丢在音像店门口。那天他严苛的父亲在大冬天只穿了背心,寻到巷子口,摸进小路拐过街角,把吉他砸在地上,拧着他的耳朵嘶吼,一口本地话,骂他这人废了。

我从此不能再见到他了,曾令我常怀期待的小青年,不了了之艺术家。他的艺术很蹩脚,派头却很漂亮,令一个爱得平等的女孩开始想爱得参差。他不堪一击,被弄堂前后的街坊四邻丢了异样的目光,就如同真的钻进地缝一样再也没回来。目前来说,他没有被我忘记,只是变薄了而已。

他丢掉的破吉他并不昂贵——否则怎么会说扔就扔——但是买下它的钱有个他父亲不知道的来源,我不大清楚。店里替他收着这把吉他,起初还谁都不敢动,后来就谁都摸一摸。店员凑合修了琴颈,非常不客气地将其长时间霸占,我说给我玩会吧,他老让我再等等。我还得回家吃饭呢,等不起,不就是仗着我是熟客才敢拿我寻开心吗,我至今仍认为我没有在音乐领域有所成就的根本原因,就是年少时没有实践,作孽呦。

我之前问魏书什么时候学的吉他,他说大学,同学教他的。我大学怎么没同学教我,这不是耽误我嘛。我们那时喜欢结伴去剧院,毕竟学的就是这个,魏书说他大学没同学和他结伴去剧院,我平衡了。

总有同行朋友送我话剧票,我说魏书我们一起去看吗,他倒挑上了,不感兴趣的题材还不看。给你惯的,我说,现在有人和你结伴去剧院了,你还嫌。

他说:“我教你弹吉他。”

我说:“少来这套,要不是田蕾没空我才不会问你。”

“我也没空。”他不理我了。我说好了好了其实我第一个找你啦,他就又理我了。他说:“我和田蕾同时掉进水里你救谁?”我笑疯了,说“田蕾会救你”,他闷闷地扭过头去说他没掉进水里。

他说:“我知道,田蕾和丁诗雅一直排在我前面,因为她们一定比我更爱你,这是她们应得的。我已经很满足了。”我亲吻他,没有否认。他小声说:“对我来说,你在许有道前面,你在最前面。”

我说:“当然,对我来说你也在许有道前面。不过没关系,对他来说,咱们两个在婷婷后面。”我是故意不回应他的表白,否则这样你来我往下去,那两张话剧票会被我在手心攥湿——不过这是借口。他笑了,把票拿过去端详,说这位置倒很不错,去看看也好。

我说:“在我这里没有排名,你们都在好位置,视野清晰,能看到完整的我,我的台前幕后。”而且,不只是观众。

 

我第一次摸到吉他,还是那个戆店员终于肯让给我,我乱拨一气,按不下去和弦。但是我没有精进的决心,只把这当作消遣,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想要一个出口,可以疏散我的迷茫,顺其自然地放空直到回过神。这不是一个好选择,我不该把时间花在发呆上,可我没有做别的事的动力,唯有在放空中找到充实。

那个青年的父亲来了,理直气壮地夺走了“他家的吉他”,要拿去卖钱,骂我没规矩,我没跟他争一句话,因此没有引起更多的麻烦。那时我正对“父亲”一词麻木,这些事不往脑子里进。

我没有父亲了。他没来得及看一看2000年的光景,就因心脏病离世。我对他有着许多不解,且恰好处于不愿不解的青春期,因此嗔怨与哀痛对冲,形成了僵麻。我失去我的情绪,就像我不知道如何描述他,在一瞬间忘记他全部具象的音容笑貌,从此他变成一个概念,变成形容词。

不知从哪天起他变成了完美的标杆,很长一段时间不是的——我厌烦他的自以为是,闪避他探寻的眼神,对说教装聋作哑,和所有年轻人一样与他作对。我的父亲,他很高大、很稳重、很睿智、很妥当,但我不愿认同他,不愿像他。他的离世没有让我从此只顾念他的好,我开始了漫长的自我欺骗,装作自己已完全懂了世界的运作规律,理解并全部接受。

父亲火化那天,母亲哭了,于是我不能哭了。我愣在原地,空白着接过沉甸甸的一小坛骨灰,浑身上下过了电。

母亲说:“璐璐,你都长这么高了。”

喉咙口像有一团透明的情绪的球,被强行咽下去,引发止不住的干呕,沉没在身体里,“咚”的一声。我看到母亲头顶的发旋,我遗忘了对父亲的全部反驳。

 

从我记事起,母亲就留着齐耳短发。偶然翻到老照片,她曾有一头柔顺的长发,大波浪的自然卷,在那个以蓬松卷发为潮流的时代里有着天然的时髦。我说妈妈头发剪短了都看不出卷了,她说她喜欢短发,显精神。我总疑心是否真的只是单纯的喜欢,而非操劳家庭的无奈之举。我为我的到来感到愧疚,对组建家庭一事感到困惑。

母亲和吴叔叔出国前,我说吴叔叔并不是完美的选择,在我脱口而出“爸爸就是”时,我突然对自己也困惑起来了——二十年过去,一个因为母亲而理解父亲的我,竟然为了父亲去评判母亲。她说:“你爸爸就是个普通人。”从模糊的不具体的记忆中,我终于又想起了我所有的不解。父母的恩爱熏陶出我最初的爱情观,可我是这份恩爱的旁观者,只有真正的当事人才会在具体的事实远去后仍保留着感觉,就像我在潜意识里保留对一个父亲的好或坏的感觉那样,母亲保留着她对一个恋人的全部感觉。

我给她打视频说我谈恋爱了,五月份,刚谈上就告诉她了。魏书超级紧张地说他还没准备好面对我妈妈,我说:“我妈关心的是我不是你,她还没说要见你呢。她说只要两个人在一块高兴就好,不高兴也没关系,只要还能一起高兴起来。”爱情在她那里一直是单纯的,我慢慢地想象当我行至暮年时会不会将爱情总结得单纯,于是我决定了和魏书白头偕老。

吴叔叔不是我的继父,他是母亲的新伴侣,让她更高兴。她很潇洒,很有主见,八十年代街上所有女人都把头发烫得蓬松,她剪了很利落的齐耳短发。

 

父亲化作一座坟墓后,我躲在未来音像大哭了一场,老板很不会说话,安慰我说我还有妈妈呢他连妈妈都没了,我哭得更惨了。那时刚过了新年,我不能把上世纪的哀痛止不住地推移到新的一百年,那些流浪的爱的缺口,我已决意去接受了,它们会自己找到去处,流动着我的天地。

我会给自己写一封信,寄到未来,让二十年后的自己知道我们仍是同一个人。

那封信被放在小木箱里,我回了家,母亲说我们卖了房子,搬到偏一点的地方去。我再也没到过那家小小的音像店。我离开的时候,还没过15岁生日。

在2020年,我收到了我的信,没有开头称呼,没有结尾落款,只有一句话——“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在我拆信封时,魏书说他也有一封信被放进了这个木箱。他说:“我在这家店打过工,大学的时候。”

“什么时候?”我问,并立刻开始翻找木箱里的信,刚刚我的信在最底下,被我忽略的、紧挨着的第二封来自未来音像唯一的店员。

他说:“我忘了具体的时间,零零年初?”

信封上是一个陌生的名字。魏书大概来得很巧,在我一去不复返之后。我松了口气——我们以前没有见过面。

不是所有的记忆都要与你有关,和你相关的人生阶段也不是越多越好,在我热血满腔的世纪初,我和平的世界鼓动着生火的风,那时你就算来了也只能看见远处的火光,而现在你靠近了我的温度,你来得很是时候。

 

我想起那个店员让我叫他“大哥”,以满足他摆架子的愿望,否则他没有感受过高的地位。

晚上我逗魏书玩,叫他“哥哥”,他不乐意。我说怎么着,我们应该是异父异母吧——别的不说,《雷雨》可是我们编剧必读。他说这让他觉得他在犯错误,我突然觉得失落,跟他说“你还是什么都不明白”。即使这个小插曲没有破坏我们那晚的和谐,但我还是因为我们的思维方式确实在某处不同频而感到沮丧,不过很快就调节好了——如果真的永远都同步,也挺没劲的,毕竟那样就没什么交流的必要了。

于是我向他解释他究竟应该明白什么——也不是“应该”,不过是睡前闲聊的一个话题而已。

刚认识时你说我有十八岁的少女心,一个少女的十八岁确实充满幻想,但都围绕于她自己,在世界正中想得到世界,然后保护它。我那时候,给杂志社投稿被发表,晚自习和朋友分零食,衣兜里备满纸巾,高考考进心仪的专业,跑起来飞快,又韧又倔,既不承认自己的慌,又不听人教训——谁敢教训谁是戆巴子。听明白了吗,你个异性,心理学的专家,十八岁的少女心不是用来装满一个男同学的。我乐意你用三十多岁仍是少女心来描述我,并自愧我不如她——十八岁的我。

我给魏书讲我和未来音像,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非要翻箱倒柜找出梁志华的磁带,两盘,一盘父亲买的,一盘我买的。零零年搬家时我向母亲坦白我那盘,母亲说她早就知道我的小心思,等着有一天我会自己告诉她。后来我有了钱带她换大房子,我们还带着它们。

九九年,十四岁的我开始将“爱”这一行动由被动变为主动,生长我的少女心,我称之为“情窦初开”。

 

魏书诚恳地向我道歉,和我翻箱倒柜,然后我们窝在一起。他说他对未来音像的记忆没有这么生动,他那封信放了一份他的论文,很厚实。“简直是学术垃圾。”魏教授说。

“我上大学写的第一个剧本也烂得出奇。”我说,“不是所有大学生都能写出《雷雨》的。”

他说:“你给我讲讲《雷雨》吧。”

我很诚实地告诉他,我讲不明白,很复杂,人类也就是这样复杂,什么都想要。《雷雨》太像戏了,但命运确实弄人。

我离开校园后就没写过话剧了,因为在电影创作上得了奖,所以确信自己是这块材料,埋头苦干,在下坡路上也没想过找个岔口,所幸能再登高峰。

魏书问:“你相信命运吗?”

“看情况,”我说,“让我好的时候信,让我不好的时候不信。”

“我反过来,好的时候不信它真的好,不好的时候会信。”他说。

有时我想念他不爱我的时候,那时他不会甘愿处于下风,很高傲,和我一样高傲,相当让人来气,但是不会被我撼动到一分一毫。爱情这个东西,让他乐此不疲地去感受撼动,让我眼睁睁看到撼动的存在,反过来也一样。

所以究竟什么是爱情呢,在我搞明白之前,我们先爱着。

我说:“这么悲观?不准你信命运了,你信我。”

“我信着呢。”他说,“好的时候信,没有不好的时候。”

 

我将从明天开始为魏书筹备他的六十岁青春期派对,我想那时还爱吃奶油蛋糕,还有劲头点燃月亮许愿。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不用时光倒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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